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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通报14家污染超标国控企业

来源: 中国分析仪器网 2014-10-31 点击573次

   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近日将全省重点企业2014年第三季度超标情况予以通报,共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控重点企业14家。其中,废气超标排放企业11家,25个排放口超标;废水超标排放企业1家,1个排放口超标;污水处理厂2家,2个排放口超标。

    污染物超标排放的14家企业为: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、山西潞安矿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五阳热电厂、襄垣县诚丰电力有限公司、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、河津市达康铸造有限公司(铁)、山西发鑫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、偏关县大乘电冶有限责任公司、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、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、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化分公司、朔州市污水处理厂、应县县城污水处理厂。

   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表示,依据《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和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晋环发[2012] 299 号)对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和采取限制措施。处罚信息将向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提供,作为实施企业“绿色信贷”的重要依据。其中,对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、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、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和山西潞安矿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五阳热电厂,按照超标时段扣减脱硫率和核实脱硫电价。山西发鑫集团有限公司,由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按照超标时段取消焦炭排污费减免和优惠,计算超标期间所应追缴的排污费,送省焦炭集团进行追缴。
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、朔州市污水处理厂和应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连续两个季度超标,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将严格核查其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布,整改不力的,依法实施挂牌督办。

(来源:山西青年报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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